堅持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正在成為可持續發展的主旋律,不過氣候變化、疫情、地緣政治等事件帶來全球性挑戰。聯合國今年的一份報告稱,可持續發展目標已受到危及,我們該如何應對?在綠色低碳發展過程中,如何平衡發展與環境的關系?企業踐行可持續的綠色發展具體應從哪幾方面入手?
圍繞相關問題,新京報貝殼財經近日對話了安徽大學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校長,復旦大學綠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陳詩一。他長期從事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經濟學、中國經濟轉型與金融發展等領域研究,并主持可持續發展智庫研究團隊。
陳詩一表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需要全球統一行動。以應對氣候變化來看,氣候問題是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過程中無序碳排放造成的,應該拿出資金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共同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COP27會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于11月召開,期待各方全面落實氣候行動,把已提出的目標轉化為有效的政策、具體的項目,而不是空喊口號。
談到企業踐行可持續綠色發展時,他表示,企業應為發展中不良環境行為“買單”,或通過改造升級綠色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等方式減少排放,或將環境成本內部化。
期待各方全面落實氣候行動
新京報貝殼財經:近年來,可持續發展目標和ESG是各大會議的焦點,應如何準確理解二者的聯系,二者的內核之于社會有怎樣的意義?“ESG主要適用于企業和工商界,可持續發展目標適用范圍更大。”這么說是否準確?
陳詩一:“可持續發展”相比“ESG(環境、社會和治理)”是更寬泛的概念,它的提出可以追溯到上世紀。上世紀40年代二戰結束后,全球經濟經歷了一段快速發展期,不過一定程度是以資源消耗為代價;到70年代時出現能源危機、環境危機,于是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上世紀80年代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2015年聯合國又把可持續發展細化為17個具體的目標,有無貧窮、零饑餓、減少不平等、優質教育等,與能源環境相關的目標包括氣候行動、經濟適用的清潔能源、可持續生產與消費等。
ESG概念前身是CSR(企業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概念形成的時間差不多。隨著企業快速發展,很多學者意識到企業不僅要追求自身利潤,同時也要有社會責任和義務。大概在上世紀80、90年代,挪威、日本等國的一些企業責任報告中就出現了與環境相關的內容。進入21世紀后,隨著環境問題越來越受重視,企業社會責任更加聚焦企業的綠色生產,越來越多地開始說ESG,把環境維度提高到第一位,之后又逐步推移到氣候變化、碳相關的信息披露,整體來說是一步步深化和聚焦。ESG的目標受眾也更加明晰,就是投資者和監管部門;同時指標更為量化、均勻、可操作,便于企業投資。
新京報貝殼財經:疫情、地緣沖突等多重危機疊加之下,聯合國今年的一份報告稱,可持續發展目標已受到危及。我們該如何應對?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COP27會議于11月召開,我們有哪些關切和期待?
陳詩一:可持續發展目標并不容易實現,需要全球統一行動才會有效果。以應對氣候變化來看,氣候問題其實是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過程中無序碳排放造成的,理應拿出資金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共同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比如面對現在更為頻發的洪澇災害、干旱等,許多發展中小國尤其是島國需要有基礎設施來應對極端天氣,這些都需要資金。
發達國家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峰會上做出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的承諾,迄今尚未兌現,且不少發達國家現在都抱著“讓別人多做一點”的態度。其中,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應對氣候變化起步最早的歐洲,受當前經濟下行、能源困境等影響顯得力不從心,不少歐洲國家今年宣布重啟火電;美國的經濟增長模式則還是資源消耗型,從生產部門到生活部門的環保意識都不是很強,近年還在氣候變化事務中反復搖擺。
我國對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在近幾十年間不斷加深,從上世紀80年代制定節能戰略,到2009年在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上提出“相對減排”;從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布局,到2020年明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及二十大將“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上升到“中國式現代化”,我們一直保持戰略定力,持續推進相關工作。
對于今年召開的COP27,期待各方全面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的目標原則,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和“國家自主貢獻”的制度安排,把已提出的目標轉化為有效的政策、具體的項目,而不是空喊口號。
政府和企業要雙向推動,綠色發展才能向前
新京報貝殼財經:經濟增長壓力也會掣肘能源轉型的進程,在綠色低碳發展過程中,如何平衡二者關系?
陳詩一:兼顧環境與發展的問題是個老問題,要處理好當下和長遠的關系、發展和安全的關系,實現可持續發展長期目標需要從短期就做起。
我們已經從西方工業化的歷程中看到,環境破壞型、能源消耗型,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路徑走不通。不過在能源轉型過程中也要結合實際,既要發展也要安全,“先立后破”是近兩年我國明確的能源轉型政策,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了這一點。這是基于我國資源稟賦制定的,現在我國能源消費結構有所優化,但由于煤炭資源多且相對便宜,煤炭消費仍占到近60%,新舊能源要有效銜接,否則很容易出現像今年“水電大省”四川限電的情況。
煤炭在我國具有主體能源地位,繼續使用的同時要提高清潔綜合利用的技術水平。從煤炭開采技術看,當前我國已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我在2020年暑假到國家能源集團內蒙古鄂爾多斯礦區調研,那里的露天煤礦不像很多人傳統認知中的一個大坑,而是在上面覆蓋了很多植被,變成濕地或公園,種植瓜果蔬菜;煤炭資源同樣豐富的陜西榆林,處于黃土高原地區,現在也是植被茂盛。據權威監測數據,近20年間地球變得比以前更綠了,我們是新增地球植被的主要貢獻國。
煤制油也是我國煤炭清潔高效轉化和綜合利用的有益探索,燃值比石油制油更高,且全透明,具有經濟性,可作為特種燃料用于火箭發動。長征七號火箭使用的就是液氧、煤油推進劑,是我國第一型“全綠色”中型火箭。
除了提升技術水平,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必須靠國家戰略引導理念。市場經濟可以靈活地調節引導經濟走勢,但市場“看不見的手”主要是通過價格引導企業資源流動追逐利潤的,也有兼顧不到的地方,比如市場失靈,外部性是市場失靈的主要表現之一。政府必須要有戰略規劃和措施,自上而下地反映到市場,破解負外部性問題。比如給市場一個引導,不做綠色低碳轉型就沒有前途。
新京報貝殼財經:企業踐行可持續的綠色發展具體應從哪幾方面入手?
陳詩一:政府要自上而下地破解負外部性問題,同時企業也要自下而上地踐行綠色發展,雙向推動才能向前。近年政策在不斷干預,比如通過征收環境保護稅、建設碳市場提供配額交易等方式約束企業無序碳排放,將碳減排責任壓實到企業,還可以提供有效的激勵機制。同時,企業應當為自身在發展過程中不良環境行為所導致的后果“買單”。要么通過改造升級綠色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等方式減少排放;要么把環境成本內部化,把環境績效納入到財務績效中,再做基于成本收益的抉擇。環境成本內部化雖然會使企業當期的財務成本增加,但是由此帶來的經濟收益可以抵消前期對環保的投資,從而達成環境成本內部化與財務績效的共贏,比如通過投資綠色低碳項目增加正向環境資產。
加強企業ESG信息披露是大勢所趨
新京報貝殼財經:ESG是衡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準,可以讓社會更好地了解企業,近年發布ESG報告的企業也越來越多,您如何看待企業ESG信息披露的趨勢?企業對ESG發展的重視程度已經足夠高嗎,如何進一步提升相關管理水平?
陳詩一:企業的投資生產決定要考慮環境維度因素,投資一家企業,也要了解它是不是值得、是不是可持續,這就需要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企業環境管理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態環境違法信息等。早前相關部門只要求重污染行業上市公司進行環境信息披露,隨著全球要求越來越高,企業信息披露還應加強。
按照國資委的要求,要推動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專項報告,力爭到2023年實現相關專項報告披露的“全覆蓋”。從這幾年看,不少央企國企的環境、可持續指標優于民企,央企披露ESG專項報告將對市場有引領作用。
新京報貝殼財經:ESG投資已成為金融市場落實碳中和戰略的主要抓手,您如何評價ESG投資現狀和成色,還面臨哪些挑戰,對此您有何建議?
陳詩一:ESG投資、綠色投融資、氣候投融資等是同一個概念,說法不同,有狹義和廣義的理解。廣義的綠色投融資,就是大家都要秉承綠色發展理念來進行資金配置,資金可以來自國家或市場。例如2020年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正式啟動運營,總規模超過800億元,首期主要投向長江經濟帶沿線11個省市。政府基金可以視為“種子基金”,可以引導資本參與到綠色金融中來,有效撬動社會資本參與綠色產業發展。
目前ESG投資以綠色信貸、綠色債券、ESG基金、ESG指數等支持綠色項目的金融產品為主。我國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規模已居全球前列,不過碳中和的資金需求在百萬億級,不同行業、不同技術需要不同的政策,投資的一個關鍵是要以市場化的價格投向關鍵節點領域,建立有效的碳價格形成機制很重要。市場中已有許多ESG指數產品,復旦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也推出了“復旦碳價指數”,是根據我國碳市場特征編制的碳交易產品系列價格指數,包括國內首個國際化的可再生能源指數,希望能推動碳市場的活躍度以及與國際碳市場的接軌。同時還推出了碳資產核算、碳資信評價標準,指導企業進行碳資產管理,銀行給企業授信時,貸款利率高或低,通過看碳資信評價就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