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這是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進程中增進民生福祉和加強社會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生活品質集經濟、社會、文化、精神于一體,體現了人的全面發展的程度和水平。深入理解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生活品質”這一提法和概念內涵,對加深理解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推動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生活品質是衡量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發展階段并為各國共同采用的發展維度,指的是人們享受物質生活的水準和有關物質享受的主觀感受、滿意程度,包括客觀的生活品質和主觀的生活品質。客觀的生活品質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其給人們帶來的經濟收入,以及在經濟社會發展基礎上人們獲得的包括公共服務在內的各類服務。主觀的生活品質則指人們對經濟發展水平及其帶來的經濟收入以及對在經濟社會發展基礎上獲得的包括公共服務在內的各種服務的主觀感受、滿意程度。
生活品質是一個集經濟、社會、文化、精神于一體的綜合性概念。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印度經濟學家阿馬蒂亞·森道出了生活品質的主客觀性及復雜性:“你可能比較富裕,但并不健康。你也可能很健康,但并不能過上你想過的日子。你可能過上了你想過的日子,但并不幸福。你也可能過得很幸福,但并沒有多少自由。當然,你也可能有很多自由,但沒有取得多少成就。”阿馬蒂亞·森通過這樣一段表述,揭示了生活品質的內在邏輯和特點。
生活品質也會體現個體和群體的生活特征。個體的生活品質是個人對自己身心健康狀況和所處經濟社會環境的感受,對自己生活的滿意度,以及對社會的反饋性行為。個人層面的生活品質,主要包括經濟收入、身體健康、家庭關系、鄰居關系、工作狀況、娛樂休閑,等等。由于每個個體的生活追求、價值觀念、文化背景、所處制度環境等不同,因此不同個體對同一事物的心理感受也不一樣。但個體生活品質也存在一般性,例如,幾乎每個個體都會追求舒適的生活條件、更高的收入水平、更多的自我發展機會等。個體不能離開社會,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認為,人就其本質來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個體生活品質改善是個人、政府和社會共同努力的結果。群體生活品質是某一群體集體生活品質的一般表現。群體既可以指具有某一共同特征的集合體,如婦女、兒童、殘疾人等,也可以指生活在某一區域內的集合體,如社區居民、城市居民、農村居民、特定國家的公民等。群體的生活品質可以指城市居民生活品質、老年人生活品質、農村居民生活品質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必須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了解他們的實際生活、主觀感受。同時,要了解各個社會群體的生活狀況和主觀感受。個體生活品質與群體生活品質既相互聯系,又具有各自的特點。個體生活品質是群體生活品質的基礎,群體生活品質是個體生活品質的集體體現。
生活品質體現了人的全面發展的程度和水平。在新發展理念指導下,各級政府需要從歷史和整個社會發展的高度思考全社會的生活品質,而不是僅關注某些個體的幸福狀況。生活品質涉及幸福指數、社會秩序等方面,也必然會涉及個人的生活現狀和消費文化等方面。現實生活中,個人消費欲望永無止境,個人需求實際上并非完全由自己,而是更多由市場主導。代表全社會利益的政府要超脫單個人、單個利益群體的福祉,使自己有別于市場,關注更長遠、更宏觀、更整體、更全面的群體福祉、生活品質。
歷史和現實證明,財富的增長并不會自動帶來生活質量的提高和福祉的改善,生活品質取決于個體狀況和社會環境等多方面,從這個意義上也就更容易理解為什么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即推動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