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是我國經濟、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區,也是碳排放較為集中的空間單元,更是率先實現碳達峰的排頭兵、領頭雁。本文運用STIRPAT模型分析了城市群碳排放的影響因素,預測了各城市群在不同情境下的碳排放量和碳達峰時間,構建了壓力、潛力和動力指數,對城市群碳達峰壓力、碳減排潛力和碳減排達峰動力進行測算。研究發現,人口規模、富裕程度、城鎮化水平和技術水平對城市群碳排放量產生顯著影響。對城市群碳達峰的預測結果表明,哈長、長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在四種情景下均能于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長江中游、成渝、中原、北部灣、關中平原和蘭州—西寧城市群在低增長慢降耗情境和低增長快降耗情境下能夠在2025—2028年實現碳達峰,而在高增長慢降耗情境和高增長快降耗情境下無法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呼包鄂榆城市群在四種情境下都無法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進一步研究指出,應根據碳達峰壓力、碳減排潛力和碳減排達峰動力對城市群進行分類,并針對不同類型城市群提出差異化的碳達峰實現路徑。本文認為,各城市群要通過制定差異化碳達峰目標、推動差異化碳達峰路徑模式、明確差異化減碳降碳重點領域、加大低碳脫碳技術研發應用、推動多樣化低碳戰略性平臺建設、完善推進碳達峰監督考評機制,從而率先實現碳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