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中央社會主義學院(中華文化學院)統一戰線高端智庫舉辦了主題為“建構中華民族共同體”高端論壇。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馬戎教授應邀發言,對幾十年來“中華民族”身份的定義模式進行了深刻反思。會后觀察者網記者對馬戎教授進行了采訪。以下為演講實錄及采訪內容:
中華民族共同體是非常熱門的學術題目,很多不同的學科都在探討這個話題,考慮如何理解這個共同體概念、怎么來推動和建設我們的共同體。
我們現在的目標是把中華民族作為一個民族來構建,拿國家政治文化作為民族構建文化。針對這個目標,我們還是有一定的歷史積累的。1989年費孝通教授發表“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給幾千年來的“中華民族”形成歷史勾畫了輪廓和基線。
費教授指出,中國作為多族群的政治實體,經受了近代西方侵略,才從一個“自在”的民族演變為一個“自覺”的民族。他特別強調了從鴉片戰爭、甲午戰爭到抗日戰爭的歷史階段,在這期間,中華各族積極投身反抗帝國主義侵略、捍衛國家主權領土、保衛傳統文化的戰斗,身份認同感從“大清朝”轉變為“中華民國”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后到了20世紀,特別是抗日戰爭期間,“中華民族”終于成為團結各族、各黨派、各階層共同抗戰的統一旗幟。所以,我們終于可以說“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刻,所以義勇軍進行曲是時代最強音。
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必須承認不同族群對“中華民族”民族主義的認同程度存在差異。比如說,歷史上與漢族交往融合程度深的群體,在反抗外來帝國主義侵略斗爭中與中華民族其他群體密切合作的族群,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度高一些;而那些與中原漢族地區文化差距大、交流與融合程度低,在近代反對外來侵略中與中原合作較少的族群,對“中華民族”的認同程度就低,容易受外部勢力影響。這說明了我國族群問題的復雜性,在制定政策上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簡單做法。
要構建國家層面的民族主義和共同的政治文化,最基本的思路就是要發掘、強調和弘揚中華各族的共性。比如說,漢、藏民眾共同尊崇佛教,回、滿、漢等民族使用共同語言,維、漢、回、哈各族有共同開發新疆的歷史,近代各族站在一個立場上抵御列強侵略等等。同時應當淡化中華各族之間的差異,把差異主要視為由環境和歷史文化因素決定的文化差異,而不用政治尺度衡量,在“求同存異”中,加強全民的國家意識。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這個正確的思路并沒有得到必要的重視。
在“民族識別”過程中,為了申報成為獨立“民族”,當時400多個群體都在極力強調本群體在語言、文化方面不同于其他群體的特征,所以在分析文化現象時的基本導向是“尋找差異”而不是“肯定共性”。結果,中華各群體刻意去強調的都是各自之間的“異”而不是“同”。
實際上,在幾千年的遷移、交流、通婚、混居過程中,中華各族彼此學習、相互融匯,各族文化早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文化有深厚歷史基礎。比如說,經過清朝二百多年的文化交融,漢族采用滿族服裝和許多習俗,滿族通用漢語并接受儒家文化,農區蒙古族接受了漢語和中原農耕文化,新疆漢族在飲食習俗上接受了維吾爾族的文化。
然而,1949年后,在許多領域中形成的制度化區隔,既導致漢族年青一代對我國“少數民族”產生生疏與漠視,也致使少數民族干部、民眾對漢族社會與漢族文化產生心理隔膜。這些制度性區隔把中國社會一分為二,制造了這兩部分國民交往中一系列值得關注的各種文化隔膜、利益沖突和社會矛盾。這不僅對我國在新世紀全面建設和諧社會非常不利,也在民眾的思想深處影響了中華民族認同意識和共同文化的構建。
所以,應當逐步消除我國社會制度與文化生活中存在的民族區隔。目前,教育體系、科研體系和政府部門的實際工作,使漢族與少數民族成為一個“二元結構”中相互區隔的兩個部分,不利于全民共同“政治文化”的建設。
首先,我們要反對大漢族主義。漢族不等于“中國”和中華民族。“漢-少數民族二元結構”的敘事導致一個傾向,把漢族社會與“中華民族”、“中國”等同起來。媒體談到中華民族的祖先就說黃帝和炎帝,談到中華民族的象征就是作為中原皇帝象征的“龍”;媒體討論“中國精神”時,列舉的代表人物是中原漢人;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研究的僅是漢文典籍;“中國歷史”的研究對象主要是以漢文記載下來的漢人和中原皇朝歷史;“中國傳統文化”是漢人和中原皇朝的傳統文化;談到“中國”和“中華民族”時,許多漢人想到的似乎只有漢族,在許多重要事務和敘事中忽視甚至漠視少數民族的存在和感受。
把漢族和漢人文化等同于“中華民族”和“中華文化”的思維定式,對于構建國家層面的各族共同的政治文化和“中華民族”認同具有極大的破壞性。 比如說把漢人“炎黃祖先”觀念擴大到“中華民族”范圍,稱為“中華共祖”、“華夏共祖”,這非常不妥。至于“龍的傳人”這個說法就更不合適了。龍只是歷代王朝皇帝的象征和民間的水神,把中華民族或漢族說成是“龍的傳人”是當代演藝界的發明,沒有得到少數民族的認同。這些提法無助于中華各族民眾客觀認識各族的族源和文化傳統中的共性,對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鞏固和發展將造成損害。
反過來說,我國各少數民族在社會與文化發展進程中,也需要注意把現代化和“漢化”區別開來。現在許多人(包括少數民族和漢族)認為漢文教材書籍、漢人穿戴的服裝鞋帽和使用的各種器物、漢人乘坐的汽車火車飛機等都屬于“漢文化”。認為少數民族學生使用漢文課本、改穿漢人普遍穿戴的服裝鞋帽、使用漢人普遍使用的器物也是“漢化”,民族地區建起漢人城鎮常見的辦公樓、住宅樓、街道等還是“漢化”。這種對“漢文化”和“漢化”的定義存在很大的誤區。總體來看,近代以來中國社會發生的主流變化不是“漢化”,而是現代化。
此外,我們應該全面地理解“保護語言與文化多樣性”。各民族(包括漢族)內部的各種方言及以這些方言形式保存下來的戲曲、民歌和其他文藝形式,的確需要作為“語言與文化多樣性”的生動內容予以保護。但是從大眾學習和交流的角度說,很多語言和文字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已逐步喪失工具性功能,退出學校課堂和大眾使用是一個發展中的自然過程。通過行政手段人為地維持一些工具性顯著下降、已經退出民眾日常生活的民族語言文字,并要求在學校里重新恢復為教學語言,是完全不現實的。
正確的思路是,政府提供多種語言學習模式,由各族民眾自愿選擇。民族聚居區學校教學語言應該在下面幾種方案中選擇:
(1)使用母語講授各課程,開一門漢語文課;
(2)使用漢語講授數理化等專業課程,使用母語講授歷史、地理等人文課程。
(3)使用漢語講授各課程;開一門民語文課;
(4)普通學校,使用統一漢語教材。
具體采用哪種教學模式、各種方案所占的比重,應當根據當地人口結構、語言環境、就業需求和學生自愿選擇決定。
最重要的一點是用現代“公民國家”的思路構建中國國家層面的民族主義。中華民族成員包括所有中國公民。凡持有中國公民身份證、中國護照的人都是中華民族的平等成員。港澳臺居民之所以在護照和身份證方面與大陸居民有差異,完全是帝國主義侵略和國共內戰的結果,可以被視為歷史過渡期的暫時性狀況。在海外的中國僑民,只要持有中國護照,就是中華民族成員,應受我國使領館的保護。
那些已經放棄中國公民身份并轉持外國護照的人,即使他不久前還是中國公民而且在語言文化上仍然認同中國,也不應該被視為中華民族成員。因為他們在加入外國國籍時已對該國憲法宣誓效忠,并享受該國公民的所有權利、責任和義務,只是保留了一些中國的傳統文化而已。
與之相比,我國的藏、維吾爾、蒙古等各族居民,即使不懂漢語并有自己的語言宗教、傳統文化,對中原文化比較陌生,但是他們作為中國公民就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完全以公民身份作為國家民族主義的基礎,這是全世界現代公民國家的基本政治準則。中國需要從強調血統、語言的“族群模式的民族主義”走向現代的“公民模式的民族主義”。
今天,我聽到個別學者提出廢棄“中華民族”概念:
“我提出‘中華民族’一詞只在作為復數的‘中華各民族’的涵義時使用,而在其他場合放棄使用‘中華民族’一詞,改用毫無爭議的、與公民共同體涵義重疊的‘中國人’(本文中是指整體概念)或‘中國人民’一詞”。
這說明,盡管中央一再重申要“讓各族人民增強對中華民族的認同”,但是“中華民族”是否存在,是否形成,仍然存在不同聲音。我們不能對這個文化問題掉以輕心。
觀察者網:您在會上指出,中國需要從帶有東方傳統色彩的“族群模式的民族主義”走向現代的“公民模式的民族主義”,全面理解“保護語言與文化多樣性”,用現代“公民國家”的思路構建中國國家層面的民族主義。看您之前寫的文章也提到過,反對民族身份政治化,但是尊重民族文化。能舉個例子具體說明一下嗎?
馬戎:尊重文化,不意味著它綁定特殊的政治權力,就是你的身份在政治權益上不要有太大差別。像什么“兩少一寬”“少招少統”,同樣犯法別人判十年,你少數民族判五年,那等于民族成分就帶有含金量了。
文化與傳統的宗教信仰、習俗也要尊重,這些個人的事情要充分尊重,但不要把很多習俗和宗教行為跟民族掛鉤。比如說“全(族)信教”這概念是不客觀也不準確的,回族也可以不按清真的辦,漢族也可以吃清真飲食。我認為文化從具體權利上說應該進行保護,但是最好視為公民個人權利。
觀察者網:您說尊重地方信仰和習俗,是意味著要對民族傳統文化進行財政補貼嗎?
馬戎:不是財政補貼,如果當地群眾真的有這方面的需求,作為公民群體的習俗,也可以接受。但不要國家立法,而是制定地方性的法規,比如那兒有一群和尚要吃素食,你可以給予一些補貼。
觀察者網:可補貼也是一種政治行為。
馬戎:那不一定,也可以是社會政策。比如:農民工子女要上學給點補貼,是政治行為嗎?不是,這是社會政策。補貼不要和政治身份掛鉤,(因為)你是自治民族,我們非自治民族,政治地位和權益(就)不一樣?
觀察者網:有漢族人抱怨少數民族政策,比如要求取消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馬戎:這個要根據實際,不要全部統一,根據實際情況。人家要學母語,再學漢語就有難度,根據語言障礙或者學語言難度給予照顧,這是對的。但是要注意,從長遠來說,少數民族學習漢語是大趨勢。根據發展水平不同,優惠的方式、優惠的度,是可以不斷調整的。總的長遠來要不斷弱化,這個不要簡單說要取消,而是要逐步縮小差距。
如果以后加分政策不按民族來分,我認為應該按地域來分。比如南疆地區,漢語普及很差,教育資源很差,讓學生普遍加分,但烏魯木齊可以不加分,因為是大城市。還是要按照實際的需求來。
作為公民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但是由于歷史原因,有語言障礙,由于區域差別,農村孩子和城市孩子是不一樣的。比如給農村孩子適當加點分,山村的孩子也加分,北京的孩子就不加,比較合理。如果全按考試分數的話,都是大城市的孩子才能讀大學了,人才分配不均會造成新的社會問題,區域矛盾、城鄉矛盾會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