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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互聯網+”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11月于揚在易觀第五屆移動互聯網博覽會的發言。 [3] 易觀國際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于揚首次提出“互聯網+”理念。他認為在未來,“互聯網+”公式應該是我們所在的行業的產品和服務,在與我們未來看到的多屏全網跨平臺用戶場景結合之后產生的這樣一種化學公式。我們可以按照這樣一個思路找到若干這樣的想法。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業的“互聯網+”,則是企業需要思考的問題。” [3-4] 2014年11月,出席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時指出,互聯網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工具。其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正是此次政府工作報告中的重要主題,被稱作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新引擎”,可見其重要作用。 [5] 2015年3月,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馬化騰提交了《關于以“互聯網+”為驅動,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建議》的議案,表達了對經濟社會創新的建議和看法。他呼吁,我們需要持續以“互聯網+”為驅動,鼓勵產業創新、促進跨界融合、惠及社會民生,推動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創新發展。馬化騰表示,“互聯網+”是指利用互聯網的平臺、信息通信技術把互聯網和包括傳統行業在內的各行各業結合起來,從而在新領域創造一種新生態。他希望這種生態戰略能夠被國家采納,成為國家戰略。 [6] 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ITFIN)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3] 2015年7月4日,經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推動互聯網由消費領域向生產領域拓展,加速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增強各行業創新能力,構筑經濟社會發展新優勢和新動能的重要舉措。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在浙江烏鎮開幕。在舉行“互聯網+”的論壇上,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聯合百度、阿里巴巴、騰訊共同發起倡議,成立“中國互聯網+聯盟”。隨著信息化的不斷發展,在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下的互聯網形態演進及其催生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互聯網+”是互聯網思維的進一步實踐成果,推動經濟形態不斷地發生演變,從而帶動社會經濟實體的生命力,為改革、創新、發展提供廣闊的網絡平臺。通俗的說,“互聯網+”就是“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但這并不是簡單的兩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術以及互聯網平臺,讓互聯網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創造新的發展生態。它代表一種新的社會形態,即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經濟、社會各域之中,提升全社會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形態。2020年5月22日,國務院總理在發布的2020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全面推進“互聯網+”,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 [1] 2021年起,全省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化“放管服”改革,通過完善體制機制、規范清單管理、搭建移動平臺、健全“好差評”制度等一系列服務供給側改革舉措,推進“一網通辦”,持續優化“掌上”服務,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全面規范、公開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真正讓政務服務在“互聯網+”的引領下變得更智慧、惠民,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斷提升。共享各部門數據,優化政務服務,以“互聯網+”為載體,打通了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