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背景】
隨著企業用工方式的多元化、靈活化,企業與員工的勞動關系已不再搞“終生制”,員工進和出已日趨常態化、復雜化。與此同時,國家勞動法規這道“緊箍咒”也越來越緊,企業的用工成本不斷提高,用工風險越來越大。過去人們常說“請神容易送神難”,現在卻變成了“請神難,送神更難”。
如何在不違反相關勞動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與用工風險?如何才能防范勞動糾紛的發生,防患于未然?本課程從常見的勞動爭議分析入手,將企業關心的員工關系與法律法規問題進行對接,化解員工關系危機。
鄭老師的管理理念:
1. 提升用工自主權,從招聘做起;降低用工風險,從領導做起!
2. 我們的重點不是幫企業打贏官司,而是讓企業不當、少當被告。
3. 80%的勞動糾紛,是由于企業忽視制度設計和流程控制造成的。
4. 缺乏核心技術的企業,等于苦干;不懂勞動法的管理者,等于蠻干。
5. 人無自律不立,企無自律不強。
【課程特色】
1. 一個問題一個典型案例,課程結合企業面臨的勞動用工風險而設計;
2. 重點解決企業用工風險預防、用人制度及流程設計等事前、事中控制;
3. 引導企業在合法的前提下,運用勞動法規進行靈活招聘、調崗、降薪、辭退,規避風險。
【工具表單】
調崗調薪版《勞動合同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錄用條件告知書》、《企業用工風險等級預警》
【涉及法規】
1. 主要法律4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
2. 相關條例4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工會工作條例》;
3. 有關規定10項:《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有關婚喪假規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
4. 司法解釋5項:最高人民法院《工傷爭議案件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案件解釋》(一)、(二)、(三)、(四);
5. 相關法律3部:《工會法》、《民事訴訟法》、《反不正競爭法》。
【學員收益】
1. 掌握勞動法規的相關規定,操作要領與誤解;
2. 掌握勞動用工中的潛在法律風險及預防措施;
3. 掌握建立勞動紀律的重要性,收集員工違紀證據、辭退員工證據的方式方法。
【培訓方式】講授、案例分析、小組討論等。
【適用對象】企業高層領導、中基層干部、人力資源管理人員
【課程時間】3天
【課程大綱】
第一單元:勞動合同與試用期管理
1. 什么是欺詐?如何防范求職者以欺詐手段和企業簽訂合同?
2. 員工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怎么辦?
3. 試用期員工,企業如何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
4. 勞動合同到期后員工繼續工作,但雙方沒有續訂合同面臨哪些風險?
5. 聘用退休人員、其他企業的內退人員存在哪些風險?應當如何簽合同?
6. 員工轉正前,企業如果希望延長試用期,應當如何防范延期風險?
7. 試用期內,何種情形下懷孕女職工不受特殊保護?
第二單元:工資與加班費支付
8. 采用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時制的員工,企業是否需要向其支付加班費?
9. 非勞動者原因造成的停工期間,員工的工資如何支付?
10. 因生產經營需要員工超規定加班。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引導員工自愿加班?
11. 特殊崗位因工作原因無法休年假,如何支付加班工資?
12. 學徒工、實習生是否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13. 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員工,除原工資外,另外應支付2倍還是3倍加班費?
14. 企業實行六天或大小周工作制,如果未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如何防范違法?
15. 計件員工如何計算晚班、周末、法定假日的加班費?
16.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企業需要支付多長期限的雙倍工資?
第三單元:“五險一金”與繳費
17. 員工不愿意買社保或自愿降低標準購買是否可行?企業存在哪些風險?
18. 因員工個人原因無法轉移,導致其社保無法購買,企業怎么辦?
19. 國家實行社保入稅政策后,對企業和員工有哪些重要影響?
20. 屬于工傷的情形有哪些?哪些行為不得認定為工傷?
21. 員工出差期間受傷,異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如何認定工傷?
22. 員工久病不愈,或者小病大治,以病為由長期不上班如何處理?
23. 剛剛新入職的員工,用人單位沒來得及購買社保,如發生工傷企業如何處理?
24. 聘用非全日制和退休員工,企業往往沒有購買工傷和醫療保險,如生病或受傷企業是否存在風險?
25. 繳納住房公積金對企業和職工有哪些好處?基金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26. 企業年金是否必須繳納?對企業和職工有哪些好處?
27.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實施后,被派遣員工的保險費如何繳納?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28. 《社會保險法》生效后,企業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降低社保費支出?
第四單元:不同用工模式
29. 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用工的優勢與劣勢
30. 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聯系和六大區別
31. 用工單位如何行使對派遣員工的退還或退換權?
32. 勞務派遣的“三性”定位能否擴大使用?如何防范風險?
33. 勞務派遣機構依法被撤消后,依法派遣到用工單位的員工合同到期后如何處理?
34. 《勞動合同法》修訂案實施后,用工單位如何應對“同工同酬”?
35. 非全日制員工是否可以不簽合同?如何防范非全日制變成全日制用工?
第五單元:調薪、調崗、休假
36. 主管認為員工不能勝任工作,企業如何證明員工“不勝任”?
37. 企業是否有權單方面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哪些情形企業必須與員工協商才能調整崗位?
38. 調動員工到異地工作,如員工拒不接受,能否以員工不服從管理為由辭退員工?企業強行調動面臨哪些風險?
39. 女職工休完產假后,原崗位往往已被他人代替,女職工如果不接受新崗位怎么辦?
40. 企業和員工就變更勞動合同口頭達成一致的,此后員工反悔是否有效?
41. 女員工違法生育是否必須享受法定天數的產假和假期相關待遇?
42. 員工復婚、再婚是否享受法定婚假和晚婚假?
43. 特殊崗位員工無法休年假和法定假日的,假期如何處理?
第六單元:員工違紀違規
44. 企業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時,應當如何約定服務期?
45. 簽訂了《培訓協議》的員工,如果提前離職,應當如何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46. 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應當如何約定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企業未支付補償金存在哪些風險?
47. 企業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如何向員工支付保密費?
48. 員工在外兼職,企業是否可以阻止?如果員工繼續兼職,企業能否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49. 工傷員工康復之后,無正當理由拒絕復工,企業如何應對?
50. 處分或解雇違紀的員工,如果員工拒簽收處分通知書,如何才能避免企業敗訴?
51. 員工未如實填寫個人求職資料,欺詐應聘,企業以此解雇員工如何才能獲得支持?
52. 違紀違規的員工,如果拒絕提交檢討書或否認違紀違規的事實,企業應當如何收集證據?
53. 某員工消極怠工,但不離職,等待企業辭退他以便拿到補償金。企業如何才能降低風險?
54. 員工因過失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如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員工無能力賠付,企業如何應對?
55. 項目經理、技術人員、銷售人員或高管急辭職,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如何向其追償?
56. 企業應當如何制訂勞動紀律才能合法?《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已實施的勞動紀律未走民主程序是否有效?
第七單元:勞動合同解除
57. 實行末位淘汰是否屬于非法裁員?如何才能避免支付經濟補償金?
58. 員工即辭即走是否構成違法?企業是否可以扣除其工資?
59. 員工未辦理離職手續,不辭而別,企業存在哪些風險?如何防范和應對員工擅自離職?
60. 如何撰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才能防范被員工抓住把柄,避規法律責任?
61. 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員工不續簽,企業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62. 公司按月支付高額月薪的員工,離職時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降低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63. 如何區分一般違紀與嚴重違紀員工?能否以員工在禁煙區吸煙為由辭退員工?
64. 女職工“三期”內、職工醫療期內恰逢勞動合同到期,企業能否不再續簽?存在哪些風險?
65. 企業如何撰寫規章制度才能確保有效,能在訴訟時被仲裁機構和法院認可?
66. 企業制度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時,應以哪一項為準?
第八單元:勞動糾紛與風險預防
67. 特殊崗位員工離職后存在的職業病糾紛如何預防?
68. 員工在公司內自殺的,死者家屬和企業就賠償發生糾紛,企業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
69. 在勞動糾紛中,勞動者、仲裁機構或法院常常要求企業舉證,企業應當如何舉證以防止被動?
70. OA系統記錄、ERP記錄、QQ聊天、E-mail是否可以作為勞動糾紛中的證據?
71. 實際工作中,勞資雙方易將勞務合同、聘用合同認定為勞動合同,企業如何操作規避此類風險?
72. 勞動者與企業發生糾紛時,經調解達成書面協議后,其中一方反悔是否有效?
73. 什么是“一裁終局”?哪些勞動糾紛適用于一裁終局?企業應當如何應對一裁終局帶來的不利影響?
74. 員工離職后違反競業限制協議,企業應當如何收集證據?如何要求對方賠償企業損失?
75. 發生勞動糾紛時,企業不應訴將面臨哪些風險?法院將如何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