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下午,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博士生導師卞建林教授,應邀做客“百年南開大講壇”,為我院師生作了一場以“中國刑事訴訟法四十年:回顧與展望”為題的精彩學術講座,這也是東法律師事務所參與協辦的“東法講壇”第十一期。
本次講座由南開大學法學院承辦,天津市法學會訴訟法學分會、天津東法律師事務所聯合協辦。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宋華琳教授主持講座,南開大學法學院楊文革教授、朱桐輝副教授、高通副教授、張麗霞副教授、劉萍副教授、隋偉副教授、劉鵬飛博士、賈卓威博士,天津大學法學院王燃老師、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于增尊老師以及東法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亞東、副主任紀文娜等出席。除南開大學法學院師生外,講座還吸引了來自天津市司法部門的部分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參加,法學院模擬法庭座無虛席。
卞建林教授作為我國著名法學家,作為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領軍人物,主要從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發展歷程、主要成就以及未來展望三個部分進行了講述。在第一部分,卞建林教授全面回顧和梳理了我國刑事訴訟法四十年的發展歷程。卞建林教授指出,1979年《刑事訴訟法》的制定意味著我國刑事訴訟進入法治化的軌道,并對1979年《刑事訴訟法》的幾個鮮明特點進行了介紹:確立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對“逮捕”的程序和條件規定了嚴格的限制,其中“對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義;明確了公檢法三機關的關系,即“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1996年,《刑事訴訟法》首次大修,法律條文由原來的164條增加到225條。1996年《刑事訴訟法》在修正內容上亮點頗多:在第一章“任務和基本原則”部分,首次提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首次區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稱謂;吸收“無罪推定”的精神等。2012年,《刑事訴訟法》迎來第二次修正,法律條文也由225條增加到290條。修正內容主要體現為:明確規定“尊重和保障人權”;辯護制度進一步完善;明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補充關于證據的規定;增設了四種特別程序等。2018年《刑事訴訟法》是第三次修正,修正內容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規定認罪認罰從寬原則,增加刑事速裁程序;刑事訴訟法與監察法的銜接;建立缺席審判程序。
在第二部分,卞建林教授指出了1979年《刑事訴訟法》存在的諸多不足,并且從不同方面總結了我國刑事訴訟法取得的主要成就。即克服過去“重打擊、輕保護”的思想,努力向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的方向發展;否定“重實體、輕程序”的做法,追求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并重;推進以審判為中心,表現為庭審實質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刑事案件處理機制;尊重和保障人權理念的提升與訴訟觀念的更新等。
在第三部分,卞建林教授主要從兩個視角對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未來發展方向進行了展望。一是通過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或者刑事訴訟制度的完善,既要懲罰犯罪,也要保障人權,進一步認識程序法的獨立價值,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偵查程序以規范公權力行使,保障個人權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二是從修改法律的技術視角,對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未來走向進行展望。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和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卞建林教授的精彩講座引發了現場參與者的積極思考,在互動和交流環節,朱桐輝副教授和部分檢察官、律師和同學們分別就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提問,卞建林教授逐一進行了耐心解答。
最后,楊文革教授進行了總結發言,對卞建林教授做客“百年南開大講壇”表示熱烈的歡迎和感謝,并對卞建林教授從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四十年表達了由衷的敬意。本次講座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聽眾們一致表示收獲頗豐、受益匪淺。